傷心心理學

傷心是心理學的永恆課題。

作為實務場上的心理師,我們經常要遭逢從個案到家族系統,再擴散到與個案的受苦處境緊密相連的教育、醫療跟其他救助機構,乃至各層級訂定的制度法令、提供的資源,至社會集體的價值信念,都會對我們的心理療癒工作造成或多少、或直接間接的影響。

何況每個職業角色的個人,即便核心訓練大同小異,但因為必然的性情、理念操守、付出意願等差異;在相同的台灣心理助人工作者的外在軟硬體條件下,同一名個案,遇到不同的助人工作者(或團隊)的差異對待,即會獲得不同的發展。

實務場就是這般充滿諸多變數,從微觀到巨觀各層級的人事、法令、資源現況,到受苦者個人和家庭也都是有機體變化,彼此共構出動態的個案受苦與療癒可能的獨特樣貌。

原先還在學校受訓時,我以為心理療癒就是把眼前的個案顧好即可;入學校、醫院工作三年後,我現在發現,顧好個案怎麼可能不去參與?且適度回應與他的受苦處境唇齒相依的大小系統的複雜動態現實?(不論是內心意義或外在現實的參與、回應都算)。

這篇文章我試圖靜心今年遇到的傷心心理學的幾樁事件。趁玉里好天氣,把傷心拿出來用手刷洗、曬曬太陽,靜看稻浪在今年的颱風、豪雨、節氣失調中,依舊結穗,無語油綠。

講師:「我知道每年要各專業人員反覆上36學分的進階課程值得檢討。」

白目我:「知道了,為什麼不改?」

第一年到醫院時,我因為有兼任社區復健中心的業務,在還搞不清楚狀況下;我被告知四月份要抽出五天半時間,全程參與36學分的進階訓練課程。上課途中,我跟許多有急性病房跟門診業務的醫事人員一樣,當有臨床業務時得離開,忙完後再回來。

每日的簽到簽退時間,我總是得向業務負責人說明我的工作去向。但認真的他,口頭表示了解後還是要我留下來,否則不給我通過學分。白目我反問他:「臨床業務怎麼辦?」轉身就工作去了!後續是在一名主任的出面協商下,我才在符合配合條件下過關。

今年,這堂課又回來了。上課前我就被告知要盡量配合,不要一直為難業務承辦員。我為了團體只好把所有臨床行政業務擺一邊,坐在場上找機會和每位講師討論討論,為何我們每年都要反覆進修內容相近的進階課程?為何長官都不考慮36學分已經嚴重排擠我們的臨床業務?

超過三名講師回應我們,他們也覺得部分上課內容和各醫事人員的每年在職進修學分重疊,每年的重複與相似課程,36學分的確給大家帶來臨床業務的執行困難;他們表示會向上級反映,贊成改制。當天稍晚,一名學長傳來林俊憲立法委員,同日(106年4月27日)向現任的衛福部部長陳情此事件,陳時中部長聽聞後,允諾往後朝併入專業證照學分的方向來辦理。

明年若此36學分還沒改,我再來繼續跟各位講師「討論、討論」。

請見此段立委跟部長發言的影片:

https://www.facebook.com/fish.yu.3701/videos/10155280564779801/

與個案一同經歷在系統中不被理解,不被支持的苦,真的是很難受!在這困難的位置上,心理師的工作還是要試著回到系統中努力轉出力量和轉機吧!這才是我們協助個案走過系統內困境的出路。我會好好哭泣─生氣─低落,轉動自己在這位置的難受情緒。如此,我才能帶個案一起慢慢走出這苦地。

這天我有感而發,在臉書寫下這段心聲。我在講什麼呢?原因是我陪伴近三年的喪親個案,因為其訴訟的一審結果是加害人判決無罪(主因是第一時間的致死車禍現場的蒐證不完備,導致判罪難以成立),家屬知悉後痛心疾首;因過往兩年的訴訟過程已承受過多打擊,如今不願、不堪拉長司法折磨,決定放棄上訴。

此結果也導致提供其哀傷輔導經費的機構,因個案於法律認定的身分已改變,按規定得辦理結案。收到此通知信時,我想的是個案和家屬正在經歷:敗訴、清明節將至,且機構告知心理師要與她結案的多重困境。冷靜下來後,我寫了封專業評估的信向機構爭取,至少有三次會談來緩和結案,並於半年內追蹤並評估是否轉介的服務。

機構則回應我,他們有被追蹤結案的壓力。一來,今年核定的會談次數與經費已無法給個案更多;二來次月底是系統追管的最後一日,我被告知只能在期限內完成兩次一小時的會談,並要準時提交結案報告;此外因個案在法律見解上已達結案指標,故不會再追蹤管理。

這,要我和個案(與其家屬)如何不傷心!如何不生氣!

最終,我選擇開誠佈公跟個案討論我們的共同困境。與她討論後,我決定配合機構完成行政結案,後續自行無料服務個案至我們的共識階段目標結束。到此,我以為最大的氣結已過;沒想到機構又來信來要我配合結案督導。我真是氣壞了一周不回信!自找資深心理師討論,待釋放、整理好我的傷痛才回信給機構。

我說:「除非結案督導討論我想討論的議題,否則我拒絕參加!」後續他們同意了我自訂的兩項督導主題:1.當前的結案制度無法關照好某些個案,這帶給個案與我(心理師)很大的哀傷與氣憤;我跟個案希望系統聽到我們的情緒與訴求。2.後續怎樣的處遇,對個案、我(心理師)、機構跟制度都比較好?

與督導見面當天,她很開明傾聽且認真回應我的兩項議題。離開機構前,我收起壞口氣,真心跟工作人員說:「你們也辛苦了!我氣的是未完善的制度;不是你們個人。」最後,我們給彼此祝福,輕輕擁抱後離開。

夜晚的路上,我想起還有許多制度等待被完善。

我的內心有兩道傷口:一是不照顧情感(人性)的僵硬制度;二是眼睜睜目睹你的個案因為資源不足,導致身心病恆存或惡化(這故事往後再說)。我譴責這些殘酷!我憤怒也悲傷淚流!我會學習照顧好自己,繼續不認同你。請享受我們的相濡以沫!

這事件的主角是位38歲的女性思覺失調症患者,其長年在慢性精神照顧機構生活,近期因精神症狀、情緒和行為不穩,進入急性病房調養。與她相識的這段期間,她仍不時因人際互動摩擦、需求未獲滿足,而反覆出現情緒起伏、生活配合度欠佳的表現,已造成護理同仁的照護困難。

因醫師的藥物調整空間已有限,故我們同時提供心理會談跟行為治療計畫服務,希望能減緩個案的情緒起伏和團隊的照顧困難。這天的傷心就發生在個案好不容易獲取足夠的行為計畫點數(表現尚合宜),就要和心理師兌換酬賞食物前夕,其又因故情緒失控了!

稍後進病房的我得知後,除了與她會談、協助調適情緒外;晚些也頂著其他同事給的壓力,帶個案換取酬賞的飲食回來(他們認為我不該在她行為失序的一段時間後,即帶她換取酬賞,認為會養壞她的行為,且認為個案在操控及分化醫療團隊的決策)。

即使我說明這是賞罰分開的處遇,這是考量個案的承受力,且希望開心經驗能引發她配合醫療的動機,我還是經驗到很大的同儕壓力。事後,醫助還特別找我要求說明,並一再質疑我的決策;彼時,不太會生氣的我身體顫抖著,做出從業至今最失態的舉動,我吼了她:「我不跟妳談了!」並重重摔門離去。

我想我生氣,是因為我切身感受到在醫療場域中,為何我們對人、對病人、對員工的情感照顧變成是次要或可以略過不重視的事?(因為評鑑並不真正關心這些事!因為經濟導向已變成醫療院所或全台灣的核心關注。我們的共業啊!)

我同意生理醫療跟資源要有效管理的重要性;但心理專業到底不是人與人間的關照行動嗎?我們真的要醫療發達,但人與人間的關照行動淡薄嗎?

我不要。你要嗎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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